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平潭开放开发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动平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动平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对新阶段平潭开放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要求,创新土地管理模式,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平潭合法用地、用海指标的需求,全力推进平潭开放开发。
《意见》强调,规范和改革土地管理体制。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用好国家土地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创新土地管理模式和两岸合作的土地开发模式,严格按照规划开发建设,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统一一级市场土地收储,科学运作土地资产,有计划有步骤地投放、出让土地,提高土地效益。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完善土地出让的决策机制,不得以产业项目与房地产用地捆绑招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清查力度,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管理。
《意见》要求,强化规划科学性严肃性。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管到底”。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严格按照规划和流程供应土地,未编制修建性详规的区域原则上不进行土地开发。全面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科学划定禁建区,优先保证生态用地,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实现海岛生态良性循环。
《意见》提出,做大做强做优产业。根据平潭生态、资源及现有产业基础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发展节水、节地、低碳、环保、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合理选择产业形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核心企业、现代物流、区域总部、服务外包、研发中心和以健康休闲养生为特色的旅游度假区等,力争每平方公里产值达50亿元以上,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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