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干部在市国土资源局咨询镇海幼儿园项目报批程序,当听到今后幼儿园供地只要报区政府即可审批的答复时,他高兴地说:“市国土局太给力了!”据悉,从今年8月1日起,莆田市国家机关、军事、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的供地审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供地审批,工业项目的供地审批及挂牌出让手续,这三类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及相关交地手续下放到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立说立行,在机关开展“服务县区经济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充分听取政府及部分企业主的意见。在参照省内外相关地市做法的基础上,挖掘审批权力下放空间,并经市政府同意,下放上述项目用地供地审核审批权到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此次权力下放是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继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之后的又一大突破。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介绍,目前除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审批权限均下放至区政府(管委会)。权力下放后,像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的供地审批将大幅提速,仅基础设施类项目供地审批时限至少缩减17个工作日。
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吴金平介绍,权力下放后,市国土局将加强对项目报批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目前已进行相关业务配套培训 ,细化权力下放后各类业务审批实施细则,如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单、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审查要点、规范文本格式等,确保各区政府(管委会)的业务审批上有效衔接、平稳推进。 ■ 张步雄 吴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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