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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2014-07-25 10:53:33

本报讯 日前,记者在泉州采访了解到,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德化县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

《交易规则》规定,凡在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用于非公益性项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经确权登记发证的;或已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可以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不包括已依法取得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连同房屋。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交易。

《交易规则》规定,农村已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可以采取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等有偿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举办企业的,其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发生破产、兼并等情形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经依法批准后,可由受让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交易规则》强调,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未经依法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确需将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必须经过土地调查,确保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等材料齐备;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取得相关土地权利证书,不存在土地权属争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不得闲置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可以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办理供地手续。

《交易规则》明确,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县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的管理、监督和服务。■ 齐培松 庄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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