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本报讯 今年来,该县大力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选址、强化巡查、落实共管责任,以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截至11月16日,全县共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畜禽养殖场96家,面积17.2万平方米。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发家致富的需要,近年来,沙县不少乡镇各类种养殖规模日益扩大,建设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今年该县结合实际,强化对设施农用地申请及批后监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扩大建设规模行为,切实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引导群众在发展种养殖业的同时节约集约、依法合理用地。
为避免新建畜禽养殖场及已建畜禽养殖场在标准化改造、排污改造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沙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畜禽养殖企业,主动服务,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建设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建立设施农用地使用台帐,加强设施农用地专项检查和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基层国土资源所土地动态巡查范围,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进行设施农业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并广泛开展宣传,使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用地成为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
今年来,该局还与环保、农业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加强联动,共同做好设施农用地前期申报和后期使用监管工作。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和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的养殖户,不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关闭拆除。对设施农用地使用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 陈龚清 张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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