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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要求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2017-09-14 08:25:42

本报讯 94,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做好规划指标的分解落实,规划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下级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布局应该与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一致,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及各类保护区的衔接,并在乡规中落位。

通知要求,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应依法进行听证、论证,并征求发改、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设区市、县级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省政府审批;乡级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通知确定,930前完成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报批工作;1015前完成乡规调整方案报批工作;1031日前完成数据库省级汇交工作。通知还对市、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报批材料、乡级规划数据库更新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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