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郑与国
“今年以来,尤溪县坂面镇全镇共制止违法占地建设22起,拆除20起,拆除面积14705.13平方米,复垦、复绿面积17.25亩。”6月20日,记者在尤溪县坂面镇采访该镇“两违”管控工作时,尤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陈文忠告诉记者这样一组数据。据介绍,为了规范建设用地管理,尤溪县坂面镇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并建立相应机制,全面遏制新增“两违”现象。
为加强对“两违” 管控力度,今年4月,坂面镇出台了《坂面镇强化“两违”管控工作实施意见》,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并成立“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领导任组长,组员由镇、村干部组成,下面分成四个管控组;要求各个组每天都必须派人巡查所负责的村落,对全镇各个村落实行全覆盖。同时,建立“两违” 巡查“微信签到群”,要求巡查人员在现场拍照,报告巡查情况并发到微信群作为签到依据。
“你看,这里面我们每个人负责的点都必须每天巡查,而且只有在现场才能签到成功。”坂面镇人大主席张炜向记者展示了“两违”巡查微信群情况。记者看到,页面上信息齐全,有签到人、时间和地点,还有违建点实时图片等备注信息。坂面国土资源所所长郑金根告诉记者,只有在现场实时拍照上传才有效,否则造假的都会被发现。前不久,有人通过异地传图片被发现,受到了警告处分。
张炜还向记者展示了该镇“两违”日常巡查记录本,只见上面有巡查日期、范围和制止情况等,并有巡查人员签字。他告诉记者,如果天气好,他们还利用无人机进行巡查,利用无人机速度快、精度高、覆盖面广等优势,真正做到巡查无死角。
过去,村干部碍于情面,看见占地违建不敢制止,甚至个别村干部还默许违建。为此,坂面镇出台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该镇规定,若督查发现一例地基开挖,并且未报告、未制止的,处罚挂村领导、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1000元,包片村干部、工作组员、国土资源协管员各500元;督查发现一例已建一层,并且未报告、未制止的,处罚挂村领导、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2000元,包片村干部、工作组员、国土资源协管员各1000元;督查发现一例一层封顶,并且未制止、未上报的,处罚挂村领导、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3000元,包片村干部、工作组员、国土资源协管员各1500元。各村对辖区一年内2次以上(含2次)“两违”行为未上报的,村书记和村主任按党政纪给予组织处理。
“5月23日,闽湖村陈至铨等6户占用486平方米林地进行房屋建设,由闽湖管理处巡查人员发现,报告坂面镇政府。镇政府接到报告后,于当天组织镇办、村建、国土资源等部门人员到现场核实,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坂面镇人大主席张炜告诉记者,因为超过15天自行拆除期限,6月9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坂面镇政府联合国土资源、住建和公安等多个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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