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6日,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永泰县嵩口镇中山村一处新增“两违”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从接到任务到拆除仅仅用了4个小时。
当天上午,该支队接到福州市“两违”办转办的要求对永泰县嵩口镇一新增“两违”建筑督办拆除的任务,接到任务后,支队分管领导立即带领机动大队3位同志,驱车两个多小时赶到违建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处“两违”建筑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拟建沿街店面及住宅。面对情绪激动的违建当事人,支队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其讲解福州市“两违”工作的最新政策,做通其思想工作。在违建当事人同意拆除后,他们又现场协商拟定拆除方案,指挥钩机当场进行拆除。■ 田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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