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1日,龙海市印发《龙海市小散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食用菌种植用房等取缔和拆除后的土地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转型升级整治行动。 《方案》强调,遵循“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储则储”原则,把拆后土地利用与项目建设、保障民生、改善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保障小散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食用菌种植用房等取缔和拆除后的土地利用“软着陆”,实现土地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 《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细化方案、分类施策,对于近期无法确定利用方向或项目一时难以实施的,采取建设停车场、体育运动设施、休闲广场等功能性、公益性项目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对符合相应规划的拆后农村集体土地,在妥善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产权和利益关系基础上,可依照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用于农村村民建房、村级留用地开发、村集体工业企业、标准厂房、乡村旅游、民宿等建设;对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相应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的,由该市土地收储中心或市政府授权的国有单位对项目用地进行收储或收购,并依法依规出让。 ■ 钱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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