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9日,南平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提高供地率的通知》,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提高供地率。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对2011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梳理,了解掌握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盘活利用方案,分门别类进行处置。
《通知》明确,对批后未实施征地的采取申请撤销批文方式,对征后未实施供地的采取调整项目用地方式,对项目业主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的采取督促限期开工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进行处置。
■ 特约记者 黄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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