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晋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晋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监测方案。
《方案》明确,监测的对象主要是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三类地质灾害点;主要采用裂缝位移测量和宏观地质调查,并在坚持日常的测量和调查的同时,加强雨后、震后、爆(炸石)后、冻后及高温季节重点测量和调查等监测方法。
《方案》决定,建立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制度。建立监测组,在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各镇(街道)抽调3名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监测组成员。每年1—3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个月观测一次;每年4—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天观测一次。镇监测组负责观测,市国土资源局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监测。
《方案》规定,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和镇地质灾害监测组应当设立值班电话,及时向各监测点了解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应有专人负责,对监测点的监测资料按月汇总,定期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 齐培松 林积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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