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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资源 保障发展——南平市2016年耕地保护工作综述

2017-02-04 14:38:21

 

2016年,南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有关政策规定,不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目标。2016年,全市共完成补充耕地1.57万亩,占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数的150%;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13.17万亩,占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数的188%。目前全市共有耕地总面积356.51万亩,比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335.28万亩耕地保有量指标多出21.23万亩。

2016年初,南平市召开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强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同时将责任主体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等耕地保护相关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南平市始终把保护耕地资源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认真履行耕地保护政府责任。2016年,圣农集团在浦城县的二期扩建项目经过两次实地考察后,提出要改变40多个养鸡场和部分工业用地的布局,涉及基本农田和工业用地调整5000多亩。

这一用地布局不符合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此,南平市国土资源局派人专程到浦城县,实地察看圣农集团(浦城)项目用地情况,针对圣农集团提出的改变用地布局的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次会商调整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该优化方案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不但满足了圣农集团(浦城)项目用地需求,而且还避免了对基本农田的占用,确保了浦城县耕地占补平衡不受影响。

根据新一轮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查数据,2016年,南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98.58万亩,保护率达84.6%,比省政府下达的296.3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多出2.23万亩。 

2016年以来,南平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告、基本农田认定与基本农田用途管制三大制度,在项目选址前严格把关,积极引导业主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效避免了乱占、滥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现象。在受理用地报件时,将基本农田作为审核的首要内容,层层把关,避免基本农田被错误批占。

地处建瓯市北郊的小松镇,有一片万亩“国家级商品粮基地”。该镇常年保持水稻播种面积2.89万亩以上,普遍实行的粮食和经济作物轮作的种植模式,使当地的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收入都实现持续增长。这得益于该镇建立了镇、国土所、村耕地保护联动机制。通过加强移动执法巡查,规定凡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按程序报批,先补充同等面积且质量相当的耕地等措施,使得保护耕地工作卓有成效。  

2016年,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统筹安排。在项目选择上,做到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优先实施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对拟上报立项的项目,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实行公开表决,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真正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  

在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光泽县司前乡岱坪村实施的规模达1338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顺利竣。通过对项目区内的未利用地块进行开发整理,对早年被水毁的田坎进行修复,对路、沟、渠、防洪堤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如今,岱坪村原先被水毁的百余亩滩涂地被重新开发整理,改造成“田成块、路相通、渠相连”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村容村貌也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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