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项目”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这是我省唯一获奖项目。
大田县矿产资源丰富。多年的开发,矿山生态、植被破坏和水体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而在生态环境的管护方面,涉及的职能部门多,曾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近年来,该县在生态综合执法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2010年7月,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以委托执法的模式,查处水土流失,非法违法采石、捞沙、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2年12月,大田县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集中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矿业等部门在生态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下设生态环境指挥中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依法独立行使生态环境领域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开创了全省在生态管护机制方面的先河;解决了生态环境领域多头监管、权责不明、执法缺位等现实问题;改变了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领域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建立了一支权责统一、执法高效的专业队伍。■ 特约记者 陈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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