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5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点,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规划编制的常态化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充分应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科学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制定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有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和空间要素,统筹布局城镇发展、土地利用、海洋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任务,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实施方案》确定了开展空间规划试点重大技术专题研究、编制试点县(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市空间规划、研究制定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完成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及软件开发工作、总结空间规划试点经验和编制省域空间规划等7项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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