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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土地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

2016-08-19 08:54:46

本报讯  8月5日,福州市发布的《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土地扶持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意见,明确实行优惠地价和鼓励利用空置商品房办医等土地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

在土地扶持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是实行优惠地价。对新办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机构停办后,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按原土地取得成本加上对地面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后收回;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协议出让的医疗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原则上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同类用地基准地价,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可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有关税费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二是鼓励利用空置商品房办医。在符合国家规定、城市功能布局和本市医疗卫生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属于整体购买商品房用于医疗卫生用途的,可按其购买的商品房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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