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5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牵头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有关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是在厦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定期分析研究,综合施策,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确定,联席会议由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市统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等部门组成;市国土房产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国土房产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通知强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地产政策及省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按照“细分、精准、配套”的原则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把已出台的政策转化为操作性具体做法,加大房地产政策执行落实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齐培松 王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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