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省国土厅规范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2016-06-23 09:08:45

本报讯 5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的通知 》,就规范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逐点提交“一报告两方案”。 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应急技术队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要求技术队伍逐点提交规定格式的应急调查报告、应急技术方案和应急监测方案(简称“一报告两方案”)。要及时归档相关资料。应急技术队伍在应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档,包括“一报告两方案”、现场照片等资料,应在本次应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写上传“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做好应急技术支撑记录统计。凡请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参与应急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的同时,应按有关要求做好记录,并录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齐培松 刘顺桂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