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出台。
《意见》从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实施购房补贴及财政奖励政策、搭建平台开展宣传营销、打通库存转换通道、支持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购房、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调控供给促转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注意防控市场风险、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等10方面入手,制定了26条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东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打通库存转换通道方面,东山县鼓励货币化安置。土地被征迁或房屋被征收的个人(家庭)领取货币安置补偿款后,在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购买本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每户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助。同时,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县城区中心新启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有条件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可达100%。据统计,今年1-4月底,东山县房产销售819套,同比增长16%,销售额4.34亿元,同比增长38.2%,面积8.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4.8%,去库存成效显著。 ■ 林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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