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平市政府最近发文,优化开发用地供应等9条实施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
南平市提出,优化开发用地供应。对住宅和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均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用房土地供应半年,后依据去库存情况限制供地。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对商品房去化周期在18个月以内的县(市、区),应适度放宽土地供给,尤其对住宅去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的县(市、区),要及时推出土地供应,保障商品住房的供给,满足市场的需求。
南平市还提出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推行购房奖励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府搭建购房服务平台、加快社会优质资源导入、打通库存转换通道、加大问题楼盘化解力度、落实化解库存主体责任等意见,农民进城购房,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同时保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将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作为“四比”活动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每月进行考评通报。■ 齐培松 陈 熙 黄德辉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