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通过搬迁12万人远离地灾威胁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1月12日,省国土资源厅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达了2016年地质灾害搬迁7000户的任务。其中,三明、南平、宁德各1000户,龙岩900户,泉州850户,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各700户,福州600户,莆田200户,厦门50户。
据介绍,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3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有序实施福建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百千万”工程,认真落实《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着力完善我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和科学技术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逐步构建了“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防灾”综合防治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搬迁偏远山区群众2.6万户,12万人远离了地质灾害威胁。■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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