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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部署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6-01-28 15:15:51

本报讯  1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部署2016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通知强调,要不断夯实防灾工作基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威胁群众和基层群测群防体系的信息采集,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未完成信息采集的县(市、区),暂缓安排中央及省级财政地质环境相关补助资金、项目。已入库的高陡边坡要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管理,红色预警条件下要安排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拓展、实践GNSS、无人机等设备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中的应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年内配置到乡;设区市要在3月份结合汛期检查对今年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进行督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通知强调,要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搬迁。按照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要求,2016年的搬迁任务2月底前应全部分解到乡镇,6月底前核定好搬迁对象并开工建设,12月底前达到一层封顶以上的进度。通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其搬迁户可全部纳入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范围,旧宅拆除后复垦产生的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增减挂钩交易平台;按照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精神,地质灾害搬迁户同时享受“造福工程”补助,各地要及早、主动与农办扶贫部门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确保多部门叠加补助政策落实到户。

通知还对全面强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服务,强化地质环境类治理资金项目监管,全面建设国家级、省级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网络,不断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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