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仙游县制定旧村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今年8月起,调整旧村复垦奖励金发放标准:以县政府批复的项目为单位,净产生增减挂钩10亩(含10亩)以下的按8000元/亩标准奖励,10—30亩(含30亩)的按1.5万元/亩标准奖励,30亩以上的按2万元/亩标准奖励。
该县还明确了旧村复垦补助资金标准:旧村复垦净产生增减挂钩指标,以行政村(居)为单位,按以下方式予以补助:项目区内成片仅拆除附属物(主房未拆除)复垦或公共空地(不包括房前屋后)复垦的,复垦后净产生增减挂钩指标每亩补助3万元;无人居住的空心村(居)或20%以下居住户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需建新安置的,每亩补助15万元;有20%以上(含20%)居住户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需建新安置的,每亩补助19万元;有40%以上(含40%)居住户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需建新安置的,每亩补助24万元;有60%以上(含60%)居住户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需建新安置的,每亩补助26万元。 ■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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