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福州8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获批

2015-10-15 15:23:50

本报讯 日前,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马尾区等8个县(市、区)设置不动产登记机构,明确县级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增加国土资源局领导职数1名,兼任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组建隶属于县级国土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鸿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