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改变土地粗放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今年来,顺昌县结合本地实情,就工业项目用地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对项目引进落地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顺昌县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全县林地面积253万亩,有44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林,森林覆盖率80%,是全国“三十个竹子之乡”之一和全国唯一的“杉木之乡”。山丘多平地少的现实,也使得工业平台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的短板。对此,该县因地制宜,沿316国道和福银高速引线等交通干道布局,初步形成了“一区多园”发展格局。目前,该县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已达15.21平方公里。
为保护青山绿水,顺昌县规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并制定了光电、建材冶炼、精细化工、食品保健品、生物等五大产业发展规划。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始终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先后拒绝了60余家污染型企业落户要求,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我们还严格落实各工业项目用地标准,通过土地出让合同对入园企业投入产出强度加以约束,明确提出入驻企业的亩产税收标准,通过这一杠杆,对企业用地规模、产出效益进行调控。”顺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黄雯跃介绍说,为从源头上掌控企业实际用地规模,该县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防止出现新的囤地以及圈而不建现象。该县规定,进园新建的项目,亩均税收需达到相应的标准,如达不到亩均税收标准,企业所获得的土地地价需相应地提高。通过这一方式,在企业用地成本上加一道“紧箍咒”,促使企业在提高用地效益上下工夫。 ■ 本报记者 陈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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