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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无违建”生态区——泉州市泉港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综述

2015-08-13 09:14:28

本报记者 齐培松

 

泉港区是泉州市“无违建”创建省级示范点。该区完善机制、强化责任、严肃奖惩;变“运动治违”为“常态治违”,变“分头作战”为“整体联动”,变“柔性检查”为“硬性问责”,持续有效推进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简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泉港区开展全区性大型拆违统一行动244次,“两违”查处率达到100%;追究治违工作不力责任人168人次;实现了“零违建”的预期目标。在日前召开的泉州市“两违”综合治理现场会上,泉港区介绍了争创“无违建”生态区的经验和做法。

网格化监管 全覆盖巡查

泉港区建立了区、镇(街道)、村(居)“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网络,在区、镇(街道)两级分别建立8支总计160多人的全天候24小时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在接到举报后30分钟内就能到达违建现场,做到快速处置,确保将“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按照“网络规划、精细管理、联合协作、责任明确”的原则,泉港区建立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网络管理模式,将全区100个村(居)划分为若干网格,由工作片长、驻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组成“两违”巡查组,以镇(街道)执法中队、国土所为主,村(居“两违”巡查工作组为辅,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巡查范围全覆盖。

泉港区还创新巡查监管方式,区、镇(街道)、村(居)和相关部门,科学统筹安排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区域或路段,做到分进合击,形成交互立体的巡查治违工作格局;各镇(街道)巡查人员采取摩托车或徒步巡查等方式进村入巷展开拉网式全面巡查,密切关注群众违建前建材准备等动态和信息,严格落实每日巡查报告机制和快速制违应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劝导、制止、拆除等措施,对辖区“两违”行为或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导、早制止。

创新机制 常态治违

泉港区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完善,着力推进“零违建”由一种工作目标逐步变成一种工作新常态,形成“六个新”:

完善“两违”信息收集“新通道”。全区100个村(居)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村(居)干部包组到户“两违”全天候24小时巡查监管、信息报告和劝导制止负责机制,严格落实“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居)基层收集报告“两违”线索的“第一道岗哨”作用;建立镇(街道)党政领导挂片到村、镇(街道)驻村干部和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人员包村到组的“两违”巡查监管和制违拆违责任机制,切实畅通辖区“两违”线索收集报告的“主渠道”;全天候24小时开通区、镇(街道)两级“两违”线索举报有奖电话等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书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举报,形成“两违”信息交互立体的快速收集渠道。

开辟“两违”信息通报“新平台”。设立全区统一的“两违”信息收集通报平台,实现“两违”信息集中统一管理。将全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两违”信息统一汇总至举报平台,并第一时间群发短信至区分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挂钩督查组组长、执法中队长、国土资源所所长等,要求督查组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将情况反馈至区治违办督查考核组形成日报表,报送至区四套班子领导和相关单位部门领导,使“两违”一经发现就处于全区公开状态。

建立“两违”快速查处“新机制”。泉港区规定,各镇(街道)接到各级巡查报告或信息通报平台通报的“两违”信息后,镇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等治违应急队伍和工作片、村(居)干部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核查和初步处理;挂钩相关镇(街道)的区“两违”专门督查组要在当日内实地核实、督办,并当场向所在镇(街道)和区治违办通报反馈核实情况和整改要求;各镇(街道)必须在7日内彻底整改到位,并按程序进行核销反馈,否则将启动责任倒查,确实做到快速应对、快速查处、快速整改、快速反馈、快速追责。

统一“两违”整改要求“新标准”。泉港区治违办编制下发了《“两违”整改核销审批表》,规定“两违”整改一律以拆除至恢复原状为标准。对违法加层和超面积建设的,顶板和墙体要一并彻底拆除;对新违法占地建设的,顶板、墙体和基础要连根拔起;对尚未分类处置到位的历史遗留“两违”继续顶风抢建或装修的,一律连同主体建筑一并拆除。坚持杜绝因应付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两违”死灰复燃的现象。

严格“两违”核销追责“新流程”。泉港区采取“两违”整改核销现场核查、逐级审核的办法,对举报信息不论真伪均按照整改核销流程逐级进行检查、复查、核销;召开联席会议,对已整改的“两违”,对照拆除至恢复原状的标准,逐宗逐件进行集体评议,并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层层有把关”,严禁以罚代改、违规审批和突击审批,确保“两违”执法的公平公正和责任追究的公开透明。

落实“两违”交叉督查“新要求”。泉港区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各单位抽调7名科级干部任组长,成立7个督查工作小组,实行“包镇网格督察制度”,负责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制止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现有督查人员进行重组轮换、交叉互督或集中督查(即不定期组织全部督查人员集中督查某一个镇或街道),实现“两违”督查的“全覆盖”、“零盲区”;同时,由区分管领导带队组成2支督察机动队伍,一方面对全区治违工作进行督查,另一方面对7个督查组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形成“格内有人管,格外有人督”的良好工作新格局。 

强力拆违 奖惩并重

泉港区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以片、村(居)为单位,逐村、逐组、逐户开展调查,对照“四重点”(即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的要求进行全面拉网式摸底、逐宗登记,建立“一违一档”台账。

突出重点,源头管控。泉港区以镇(街道)牵头、部门联合“两手抓”为主要手段,以“四重点、六先拆”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零容忍”“全覆盖”为统一标尺,认真研究制定拆违行动预案,坚持全区每月至少开展2场大型拆违统一行动,坚决拆除一批敢于顶风抢建、影响较为恶劣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去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全区性大型拆违统一行动200多场次;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内河沟整治、沙场整治、矿山治理及街面景观立面改造等工作,拆除各类违规广告牌、遮阳棚、违章搭盖200多处,违章石头地名牌30多处。该区还将拆除“两违”建筑外墙脚手架及违建基础作为重点工作来落实,将全区“两违”建筑外墙脚手架全面拆除,将违建基础连根拔起,彻底清理萌芽状态的“两违”行为;同时还联合公安、交通、公路、农林水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建筑三材”行动,从源头上杜绝“两违”现象蔓延。

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泉港区综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及机关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镇、村(居)宣传车、信息短信、微信、简报等强化立体宣传,坚持每个月向全区广大群众发送20多万条的治违宣传信息。出台《泉港区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首次举报正在施工的违建,经核实每宗奖励500元;在全区100个村(居)各主要路口、人群聚集点广泛设置1000多个“两违”举报热线宣传牌,做到每个村小组至少有1块以上举报宣传牌,有效引导、鼓励群众参与治违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要“共治违”,赢得群众的广泛理解与积极支持。

奖惩并重,赏罚分明。泉港区制定出台了《泉港区防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奖惩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防控“两违”工作成效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当月“零违建”的镇(街道)奖励5万元,半年度“零违建”的奖励50万元,年度“零违建”的奖励100万元;年度实现“零违建”的村(居)主干每人给予奖励5000元。区财政专门安排专项经费,及时对月、季、半年等实现“零违建”的镇(街道)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截至今年7月30日,已兑现奖金160万元。泉港区还首创制止“两违”层层递进追责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职工,村(居)主干在查违、治违中的工作责任,将视情节对包组村干部、村(居)主干、驻村(居)干部、工作片正副片长及行政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挂钩人员分别给予中止职务、降职、免职、效能问责等处理;辖区“两违”每累加1宗,即根据不同情节对行政执法中队及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给予相应责任追究;累加至5宗以上(含5宗),将对镇(街道)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截止到今年6月,全区因治违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累计168人次,其中辞退执法人员6人、包组村干部5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7人。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泉港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泉港区政府表示,将继续以争创“无违建区”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责任、优化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两违”综合治理成果,努力做到控“新”更严、拆违更实、执法更公、形象更好、氛围更浓,充分发挥“无违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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