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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2015-07-23 16:06:48

本报讯 经厦门市政府同意,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厦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负责。

《通知》明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制定土地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调整加强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相关机构和人员力量。

《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协同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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