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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强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15-07-09 08:56:04

本报讯 6月8日,南平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2020年前南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5.2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6.35万亩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推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七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大抛荒山垅田复垦改造力度,加快抛荒山垅田拦水坝、引水渠道、田间灌溉渠道、排水(渍)沟、机耕路、机耕便桥、下田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区耕地内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山垅田抛荒的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山垅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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