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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开通报五宗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2015-06-18 16:52:28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省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省国土资源厅经研究决定,从各地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选择5宗典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查处整改情况。

公开通报的五宗典型土地违法案是:

南安市福光石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南安市福光石材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土地进行建设,非法占地总面积15.04亩,其中耕地(水田)14.15亩,其它土地(村庄)0.89亩;所占土地符合南安市水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安市福光石材有限公司现已建成一层钢结构厂房一幢,实际建筑占地面积为13.08亩。南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一幢,并处罚款人民币200510元。鉴于该违法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已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南安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市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泉州市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安溪县官桥镇仁峰村土地进行建设,非法占地总面积10.6亩,其中耕地9.72亩;所占土地符合安溪县官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现已建成厂房3栋。安溪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三幢,并处罚款人民币118628元。当事人已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南平市万源丰纸制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南平市万源丰纸制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延平区西芹镇坑底村土地进行建设,非法占地总面积13.93亩,其中水田13.57亩,田坎0.36亩;所占土地符合西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已在该地块上建成厂房。鉴于该违法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已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追究刑事责任。

长汀县三洲镇小潭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案 长汀县三洲镇小潭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0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三洲镇小潭村土地建设杨梅加工厂,非法占地总面积12.17亩(全部为耕地);所占土地符合三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该厂房已全部建成。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小潭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21038.1元。罚款现已缴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长汀县财政局。2014年4月15日,中共长汀县三洲镇委员会对小潭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浩翔作出党内记过处分。

福鼎市资国寺非法占用土地案 福鼎市资国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2年11月开始非法占用福鼎市资国村土地34.73亩,其中耕地(水田)面积23.45亩;所占土地符合福鼎市桐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该地已建成28栋1至6层不等框架结构房屋。鉴于该违法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已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福鼎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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