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永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

2015-06-18 16:53:27

本报讯 永春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边调查、边测量、边建库、边处理、边发证,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今年12月底前,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10%;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上,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永春县要求,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在地籍和房屋调查时,主动发放登记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调查结束后,对未登记发证但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及时进行公布。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可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权属来源等材料向当地登记机构申请权属登记。登记机构在受理权属登记申请后,30日内办结土地和房屋登记并核发权属证书。

为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永春县建立了以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国土资源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国土资源、住建、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要求各乡镇、村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村主任为组长的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及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各村组负责收集本村各农户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地籍调查。

为落实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及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年度工作目标,永春县还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抓好推进落实。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