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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15-04-09 15:18:13

我省严守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0万亩红线

本报讯 3月16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强调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意见。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0万亩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推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加大山垅田复垦改造力度,2015年至2018年,每年复垦抛荒山垅田20万亩。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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