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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2014-12-04 10:01:21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遵法守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等条款规定了包括土地、矿产在内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性质,规定了土地使用的根本原则,奠定了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一要依法全面履行国土资源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二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要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土地征收、土地登记、供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和格式化。对保留、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承接工作,明确办理要件、机构、时限,真正为民便民。

四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照国土资源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落实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福建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注重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建立反映问题快速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行政行为内部纠错办理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效能水平。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六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办件方式,规范办理程序,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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