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据悉,上述4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等方面作了原则上规定。此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4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均制定了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单独章节,对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 林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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