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1日,家住闽清县企业供销公司集资楼的李女士专程到该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送锦旗,她高兴地说:“领到集资房不动产权证,才算吃了‘定心丸’, 小孩也能顺利上学了。”
李女士居住的集资楼建于1999年,由于历史原因,该楼房只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今年初以来,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牵头组织住建、工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探讨解决途径。在多方努力下,该楼房土地使用权完成了分割,10户居民拿到了苦等多年的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2018年至今,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存量历史遗留问题,着力化解群众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共为174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让老房子有了“身份证”。
■ 黄文强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