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印发《关于拆除清理11处非法围填海及相关构筑物设施的通告》,启动历史围填海区域拆除处理工作,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通告要求,凡在历史围填海拆除清理区域内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提供相关审批权属证明材料,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属于违法违规建设的,限期要求将填海及其填海范围内相关构筑物设施自行清理完毕,恢复海域原状;逾期不拆除清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清理。
■ 林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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