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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漳州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监管工作

2021-02-25 15:24:49

本报讯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的自然资源监管制度体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土地、矿产、海洋等违法形势分析与研判,及时健全制度,改进管理;掌握各类重大项目动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障合理的自然资源需求;强化基层监管,对信访反映、群众举报、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发现的违法线索统一管理,及时实地核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责令停止或限期改正,拒不停止的,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抄告相关部门,并向社会通报,符合立案条件的严肃查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坚持案件查处属地管辖原则,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查处工作主体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对重大典型案件采取直接查办、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予以严厉打击;对违法问题频发、日常执法薄弱的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重点监管,跟进督促其整改;对有报不理、有案不查的地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责令其查处或者挂牌督办、直接立案查处。实施方案明确规范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执法监管工作职责界限、程序、内容和标准,建立职责清单。将执法主体、依据、流程、裁量权基准、处罚决定等向社会公开。探索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优先保证一线执法监管力量,逐步规范执法编制专编专用;建立县级专业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每个片区配足专职自然资源协管员,由属地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建立交叉执法监察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奖惩制度;配备专业执法装备,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完善立体化的违法行为发现渠道和处置模式;建立快捷有效的违法行为核查指挥和快速反应机制。
    ——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抄告交通运输、教育、水利、生态环境、文旅、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提请采取必要措施,共同制止;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落实,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以及线索、案件移送制度;有效依托基层政府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等方面的作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 特约记者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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