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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编制规划 精细化提供保障龙岩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2021-02-25 15:21:36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工作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消息传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意见》令人振奋,鼓舞人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高度重视;要认真把《意见》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龙岩高质量发展超越。
    “《意见》提出了很多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具体措施,力度很大,作为闽西革命老区的人民,我们深受鼓舞!”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温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将认真学习《意见》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在城乡规划方面,要高起点编制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深化“一市两区三组团”中心城市的规划,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做美龙岩中心城市,努力打造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城市;同时,要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在用地保障方面,要坚持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盘活城乡低效建设用地;积极向上争取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支持;创新用地供地模式,尤其是新型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以及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的出让方式,推动全市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建设。三是在生态与资源保护方面,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实施闽江、汀江、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大创新废弃矿山治理模式,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大力开展耕地开发和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据了解,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近期还将结合省委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加大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宣传力度。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推动政策红利尽快显现。同时,根据国家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积极向上沟通对接,进一步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争取一批事关龙岩发展的重大事项获得支持。

                                                                                              ■ 特约记者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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