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诏安县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对该县城区范围内政府主导开发建成且销售或投入使用的公有住房(含房改房、安居工程)、集资房、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可售廉租住房),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明确将按先易后难、分阶段推进的方式,逐步予以办理,以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图为10月22日,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安居工程小区的一位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石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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