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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提出4条措施精准服务项目用海

2020-03-26 09:50:36

本报讯 311日,省自然资源厅提出4条措施,实施精准服务,做好项目用海保障工作,以推进全省涉海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投产。

——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专班由省自然资源厅分管领导任班长、海域海岛管理处有关同志组成,包干分片确定责任人,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组,一个片区一个工作组,对各地项目用海实施点对点、全流程、精细化服务,要求沿海设区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用海服务小组,对辖区内用海项目,明确责任人,组织有关县(市、区)落实项目用海报批工作。

——明确保障重点,实行项目清单管理。逐个对项目用海报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重点保障国家重大项目,省重中之重和重点项目,重要产业集中区以及渔港、陆岛交通码头民生工程用海报批。

——坚持靠前服务,分级分类指导推进。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涉海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一次性告知用海审批权限、报批材料、报批程序等要求,指导做好项目选址和设计,确保项目用海符合围填海管控政策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等。建立省、市、县对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帮助项目单位解决用海报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具备用海报批条件的,要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组卷、报批工作,成熟一个、报批一个、解决一个。

——优化审批服务,提高用海审批效能。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简化海域使用论证,改革海域价格评估机制,优化用海报批流程,规范用海报批材料。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办公。报省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按照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发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机要室,纸质材料原件待疫情解除后补交。上报自然资源部的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材料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材料,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邮寄送达省自然资源厅海域处。对需要线下现场办理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填海竣工验收等事项,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予以前期指导,待疫情解除后从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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