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自8月10日起在全省试运行“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
为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手段,实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目标,省国土厅组织研发了“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并于今年7月15日至7月31日在莆田、晋江等地进行试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该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试运行该系统。
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督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监察系统上报巡查、制止处置等信息。■ 本报记者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