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建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需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地块,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并将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内容。
《方案》强调,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时,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 黄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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