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8日,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东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据了解,因机构改革权属划分,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由海洋与渔业局划归到自然资源局。为加强执法力度,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与东山县检察院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向违规使用海域、危及珊瑚生态的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设置海上构筑物的行为。
据统计,今年1至9月,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与东山县检察院通过联合执法,共清退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头屿片区周边海域的非法养殖网箱15801.5格、筏式吊养306.8亩,清退总面积达到47.3公顷;出动执法船艇10艘次、执法人员60人次,清理了环苏峰山海域筏式吊养绳索1.5万条,有效提升周边海洋环境和海水水质,保护珊瑚礁海域生态环境。
■ 林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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