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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镇建立“两违”问责制度

2019-09-27 15:42:28

本报讯 南安市码头镇近日下发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两违”问责制度,对因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的片区内“两违”行为未能有效发现制止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该镇明确,每个村域范围内,季度新增1宗“两违”现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劝阻、制止、处置的,扣除相应包片责任人绩效工资300元和村级土地协管员相应绩效工资500元,村主干在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村党支部及村委会通报批评;季度新增2宗“两违”现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劝阻、制止、处置的,如属同一责任范围,扣除该包片责任人相应绩效工资1000元和村主干相应绩效工资1500元,将对村主干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对村党支部及村委会通报批评;全年新增3宗“两违”现象的,相应包片责任人、村级土地协管员、村主干将被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该镇强调,凡被镇政府通报或组织统一拆除的“两违”地点,将作为镇“两违办”重点巡查、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区域,确保有效遏制“两违”现象反弹。若是发现有用地建设符合申请条件且报件完整却故意不给予报批而导致“两违”现象产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如果有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报相关部门给予惩处。

          齐培松  涂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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