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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力促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2019-09-27 15:38:31

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三明市区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以解决无过错权利人办证难题,维护不动产权所有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

《意见》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为:20153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前,市区范围内相关权利人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还就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规划核实手续不全,征迁安置房、自建房等因权属无法认定或“批少建多”,个人自建房仅取得房产证或土地证,开发项目未按批准用途建设、增加建筑面积(超容积率),开发建设单位注销灭失或企业法人失联,拒不配合履行办证义务等六大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路径和办法。                游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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