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6日,尤溪县政府组织该县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人员,依法对位于城关镇园溪村的一座三层砖混结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据悉,该处违建是违法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多次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但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
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尤溪县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尤溪县政府组织人员依法对该处违建实施了强制拆除。
■ 林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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