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9日,将乐县政府办公室发布《将乐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0年)》,确定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境内22座废弃矿山的自然复绿,11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面积约1694亩。
将乐县境内废弃矿山共计37座,共占用破坏土地、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面积约1694亩。其中实际破坏面积小,且自然复绿条件好的矿山共26座;矿山大面积挂白,存在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及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山共11座。
《规划》明确,乡(镇)政府要将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县政府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废弃矿山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废弃矿山恢复治理质量符合要求。
■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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