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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奖励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2019-07-25 09:03:26

本报讯 日前,漳州市政府办公室通报2018年县级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授予平和县、龙文区、东山县政府和漳州开发区管委会为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华安县、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云霄县、龙海市政府为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先进单位,分别给予年度用地计划指标100亩奖励。

据悉,2018年,漳州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市耕地面积268.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7.64万亩,均高于省政府下达的258.21万亩和237.12万亩任务;落实补充耕地1.09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8.83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的0.82万亩和27.85万亩任务。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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