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灾后恢复重建的部署,省自然资源厅近日研究出台了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强化规划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合理的用地需求、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用地、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等五项具体措施,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在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做好重建点规划选址工作;要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差、地势低洼不易排涝以及易受风口、滑坡、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指导灾民建房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
——强化规划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组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抽调骨干力量和规划专家组成灾后规划工作小组,提供规划指导服务,结合灾区实际和受灾群众意向,研究受灾区域重建工作,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要引导本地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深入灾区一线,启动灾后重建现场调研、选址论证等规划服务。
——确保合理的用地需求。灾后重建的城镇或农村居民点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地灾隐患点,用地优先在省里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不足部分由省里增补。
——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用地。灾后重建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允许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
——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灾后重建项目允许边建设边报批,属农村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报设区市政府审批;其他灾后重建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报批时单独组卷,参照重要民生工程用地统一纳入批次上报,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考核,快速及时审查审批用地。 ■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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