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龙岩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的实施意见(2019—2020年)》,提出要精准治理、深层治理、久久为功,突出重点区域,注重自然修复,强化监管监测,创新体制机制,挖掘生态优势,释放生态红利,推动长汀及全市从“浊水荒山”到“绿水青山”再向“金山银山”的转变,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全胜”。到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万亩,其中强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以上,减少水土流失面积9.16万亩以上,全市水土流失率由现在的6.44%下降至6.12%以下,位于全国同类型地区前列,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龙岩市强调,要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建立治理成果档案,将治理生态脆弱区域纳入生态红线,将水土流失消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范畴。探索建立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占补平衡”机制,对在生产生活中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后果的,采取异地治理或有偿调剂使用,巩固治理成果。禁止在坡度25度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退茶退果还林,严防山地农业无序开发。
龙岩市提出,要完善成果管护制度。探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落实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新机制。加强已治理区和生态公益林区管护,继续对水土流失率15%以上的 17个水土流失严重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行燃料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对植被的破坏。
龙岩市重申,要建立信息化执法体系。对长汀县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和全市重点工程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过程跟踪监管,探索建立监督性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准确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精准落实弃渣处置方案和弃渣场布设、严格落实表土利用和保护制度、合理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等审批重点和要求,依法严格查处一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逐步实现“监管无死角、处罚全覆盖”的目标。
龙岩市要求,要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努力争取上级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并建立健全各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长汀水土保持研究中心等平台,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探索运用治理新模式、新技术,精准定位流失斑块、精准规划治理地点、精准采取治理措施,加快二、三重山和偏远分散等水土流失地的植被恢复。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推进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嘉奖、表扬;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 特约记者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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