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8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在莆田市、三明市、龙海市、晋江市、永定县、新罗区等地试运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7月12日起在莆田市、宁德市、长乐市、晋江市、武夷山市试运行“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土地部分)”。
为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用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该系统具有巡查上报、核查处置、调度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可实现对违法用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及时、反映快速、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目标。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及乡镇政府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使用该系统上报违法用地、非法违法采矿巡查与处置等信息。■ 郑裕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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