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永泰出台振兴乡村林业意见

2019-03-14 10:15:55

本报讯 永泰县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振兴乡村林业行动的意见》,提出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提升林业管理水平等意见和措施。

《意见》提出,加大珍贵乡土阔叶树种造林力度,强化森林抚育,改善林分结构;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及时做好新补进林地、林木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建立森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防盗防滥伐林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监控体系;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提出,在保证农民承包权益的基础上,推进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多样化;鼓励和支持村级林业股份公司或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落实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制度,促进林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加快林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推进林权资产化、资本化。

《意见》提出,精简和优化林业审批,短轮伐期用材林的主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经济林、薪炭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自主决定采伐年龄和方式。加大林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林业。全面推行集体商品林“份额分解、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采伐指标分配机制、采伐公示制度。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