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南安市出台了《南安市采矿权出让暂行规定》和《南安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涉及普通建筑用砂石开采管理工作意见》2份规范性文件。
《规定》建立了“净采矿权出让”工作制度,制定了出让方案、交易规则,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采矿权出让落实集体会审制度,出让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规定》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和安全管理责任,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行封闭式作业,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意见》规定,原则上不批准独立选址与有砂、石等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用地,确有需要的实行联合勘查、审查,引入第三方进行土地平整,对不宜引入第三方由业主自行平整产生的砂、石作有偿处理;同时对土地平整的平面范围、竖向控制高程、平整期限进行限制,原则上平整时间不超过一年半,对超出平面范围平整的按违法占地查处,超出平面范围和高程开采矿产资源的按非法采矿查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超过5万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 蔡文博 尤龙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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